来源:夹江县信访局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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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夹江县漹城街道薛村村民薛某某夫妻二人带上两面锦旗,高兴的来到夹江县信访局表示感谢。
2019年3月3日,薛某某因车祸导致左下肢胫、腓骨中段骨折,断端移位,随即到夹江县中医院进行手术,当年3月25日出院,出院后断骨处出现移位。2020年7月6日再次到夹江县中医院做复位手术,手术过程导致伤处病变不愈,保险公司与医院就责任问题相互推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2021年8月12日,薛某某来到了夹江县信访局反映诉求,当时情绪激动,极不稳定。局工作人员、一级心理咨询师谭建文立即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待平复心情后,薛某某说明了来访事由,接访人员随即正确引导其进行依法维权。
2021年8月20日,薛某某到成都“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司法鉴定,确定为8级伤残,9月26日,夹江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由于保险公司不予认可8级伤残鉴定,又于11月24日到成都“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再次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依然为8级伤残,2021年12月22日再次开庭审理,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总金额44余万元,扣除预付及医院治疗等费用后,薛某某帐户共收到39余万元,此事划上圆满的句号。
整个过程,夹江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耐心做好信访群众心理疏导,正确引导依法维权,并积极协调涉事单位、部门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架设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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