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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搭建“三个平台”实现窗口创建人民满意
来源:沙湾区信访局 作者:市信访局信息员 发布时间: 2018-10-17 22: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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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通过搭建“三个平台”,实现了窗口创建人民真正满意。从6月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以来,接待群众初访59批,群众评价56件,对初访接待满意度参评率95%以上,满意率93%

搭建服务平台,实现接访环境满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接访场所改造和完善功能区、便民设施设备等。在接访场所配备书写台、急救药箱、手机充电线、雨伞、饮水机等物品;制作温馨提示语,信访条例、接访流程、来访须知等相关的信访知识上墙公开同步推进部门、乡(镇)、村(社区)接待场所改造提升,制定创建方案,对接访窗口进行统一规范,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为群众营造了安全、舒适、便捷的来访接待环境。

搭建宣传平台,实现信访秩序满意。进一步完善信访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电子显示屏、电视宣传屏、壁挂式宣传栏、信访文化宣传墙、“灵秀沙湾”便民服务平台等设施,动态推出便民服务指南、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依法逐级走访知识等宣传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发挥联合接访室、领导接访室、视频接访室、心理疏导室、法律咨询中心等职能,分流引导群众来访,确保群众来访接待规范有序,努力营造依法信访、共建和谐的良好氛围。

搭建阳光平台,实现办理过程满意。在接访场所公开接待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群众意见箱,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行为,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弱、群众反映意见大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不断规范信访事项程序,认真倾听、记录群众诉求,及时、准确录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并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确保初信初访受理率达到100%区信访局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办,定期抽查信访事项办理结果落实情况,确保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规范办理结果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答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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