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信访局 | 作者:市信访局信息员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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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黔南州紧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聚焦主业主责,落实“三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实践,创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信访工作难题,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建立“三室联动+双向管理”制,着力解决问题线索“处置难”。“三室联动”即由信访室、承办室和案管室协作配合处置问题线索。对超过一定时间尚未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双向管理”即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和信访室共同监督案件办理,既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又实现问题线索登记、流转、查处等环节全程动态管理。通过推行“三室联动+双向管理”制,进一步优化案件查办资源配置,强化线索处置跟踪督办,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效率。2015年州纪委信访室对筛选出的同级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205条进行跟踪管理督办,办结率达100%。
建立“定期对账+定期督查”制,着力解决上级转办件“办理难”。对于上级转办件,实行“年初建账、月底报账、季度对账、年中查账、年底算账”,全程跟踪管理,强化信访督办。以“定期对账”方式对各县(市、区)督办催办,确保上级转办件及时办理和报结。同时,对上级转办的重要信访件办理情况实行“定期督查”,建立办理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通过推行“定期对账+定期督查”制,对上级转办件做到了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州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向各县(市、区)转办信访件482件,从督查情况看,受理482件,办结482件,办结率100%。
建立“三级委托代理+邀请参与初核”制,着力解决基层群众“信访难”。立足基层,贴近群众,在2014年施行“邀请信访人参与初核”基础上,再以龙里县为试点,探索施行民生信访问题“三级委托代理”制,二者有机结合,进一步解决好基层群众在民生问题上不会访、不愿访、不好访的问题。乡(镇、街道)设乡(镇、街道)民生信访代理员,村(社区)设村级代理员,组由群众推选1名小组代理员,构建镇、村、组全覆盖“三级代理网”。并出台《民生问题三级信访代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签订《信访代理责任书》,对信访代理员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奖励”考核管理模式。2015年4月以来,通过施行“三级委托代理+邀请参与初核”制,龙里县纪委受理民生领域举报179件,立案24件,同比增长50%;越级访10件,同比下降43%。共代理信访件44件,办结44件,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