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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委群众工作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8-09-29 15: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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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市级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各县(市、区)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4.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

5.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

7.承担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及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批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市委群工局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开展“责任落实年”为抓手,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开放信访”“和谐信访”,着力加强源头预防、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信访积案和风险预警研判,有力维护全市工作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市委群众工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为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委群众工作局本年收入合计61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3.69万元,占98.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03万元,占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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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委群众工作局本年支出合计62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42万元,占73.14%;项目支出166.91万元,占26.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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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7.94万元。与2016年相比(509.95),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7.99万元,增长23.14%,原因是:人员数量、职务等情况变动,导致工资等增加;按要求补缴养老制度改革后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新建市、县两级视频接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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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2016504.94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0万元,增长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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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71万元,占8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1万元,占11.58%;医疗卫生支出10.02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占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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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2.02万元,完成预算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管理,减少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78万元,完成预算96.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管理,减少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82万元,完成预算8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管理,减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减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1.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预算7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实际保有车辆减少,加强车辆日常保养维护,降低运维费。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1万元,5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7万元,47.7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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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信访工作、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和重大敏感时期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9.91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仅有1辆,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上级部门到乐督导检查及调研,如: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到乐山督查;省工作组到乐山督导检查信访维稳工作;省信访局领导带队到乐山市调研督导信访工作;省信访局相关处室领导带队到乐山市调研工作、案件督导、实地督查、业务培训等。2.接待省内、外信访部门到乐山学习考察,如:山东省淄博市信访局一行到乐山学习考察网上信访工作;南充市信访局一行到乐山学习考察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工作;绵阳市信访局一行到乐山学习考察信访基础业务工作;眉山市公安局到乐山协调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等。3.组织全市信访系统召开重要会议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03万元,下降22.3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群众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5万元,比2016年(30.17)减少1.52万元,下降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群众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市委群众工作局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27.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还有待加强,二是绩效评价结果还不够准确,结果运用不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二是加强结果运用的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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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乐山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财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业务工作成效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会工作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提高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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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工会、党费等返还经费、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乐山市群众工作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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